银行卡专业(四)
91、查询分期付款信息渠道有:(营业网点 )、 (95588)。
92、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办理渠道:(商户pos终端)、(柜面)、(电话银行)。
93、牡丹卡普通消费转分期付款的消费必须为已经入账且在免息还款期内的消费交易,交易币种为(人民币)和(外币)。
94、牡丹卡本次向客户提供的分期付款业务提供了(六种)期数的选择。最长期数为(24)期。
95、通过电话银行申请办理牡丹卡分期付款业务的,持卡人必须于该笔消费交易的入账次日至到期还款日前(3天),提出转分期申请。
96、申请分期付款的信用卡在办理分期付款业务期间未归还账户的最低还款额的累计次数不得超过(2次)。
97、牡丹国际信用卡及本地发行的牡丹贷记卡客户,单笔消费只要满人民币或港币(600)元、美元或欧元(100)元,即可申请分期付款。
98、各分行营业网点可受理(牡丹国际信用卡)、本地发行的(牡丹贷记卡)的转分期付款业务;(牡丹卡中心--4600地区)可以办理全国的牡丹国际信用卡和牡丹贷记卡的普通消费转分期付款业务。
99、已经办理了分期付款的客户,对未扣款金额可以办理展期,但对同一笔分期付款业务只允许办理(一次)展期。
100、牡丹卡分期付款手续费按期数费率,于分期付款(首期)一次性扣收。
101、牡丹卡分期付款业务的调整是指持卡人对已经办理的分期付款业务,在没有到期前申请办理(提前还款)和(展期),以及因内部业务操作失误需要对已经完成的分期付款业务进行(隔日撤销)的操作。
102、牡丹卡分期付款业务向持卡人收取的手续费分为:(分期付款手续费)、(提前还款手续费)、(展期手续费)。
103、牡丹卡分期付款逾期,视同逾期透支,需按日利率(万分之五)收取利息。
104、牡丹卡分期付款业务的违约是指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信用卡账户没有及时归还其账户的(最低还款额),导致信用卡账户收取滞纳金,则视为分期付款违约。
105、普及版信用卡是指具有账户初始信用额度,发卡机构根据持卡人消费情况进行信用额度(升级),最高信用额度在(2000元(含))以下的信用卡。
106、普及版信用卡账户初始信用额度最高不超过(500元(含))元。
107、普及版信用卡适用卡种为(牡丹准贷记卡)、(牡丹贷记卡)、(牡丹国际信用卡),以上卡种仅限人民币账户。
108、普及版信用卡的发卡对象原则上是未持有我行信用卡的一般客户,申请普及版信用卡的客户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109、普及版信用卡客户开户后不少于3个月且累计消费500元(含)以上,可将信用额度调整为(500元)。
110、普及版信用卡客户达到500元额度档次后,不少于3个月且累计消费500元(含)以上可将信用额度调整为(1000元)。
111、普及版信用卡客户达到1000元额度档次后,不少于3个月且累计消费500元(含)以上可将信用额度调整为(2000元)。
112、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卡境外取款的有关规定,境外取款时,每天不能超过(1000)美元或等值外币,每月累计不能超过(5000)美元或等值外币,半年累计不能超过(10000)美元或等值外币,全年累计不能超过( 20000)美元或等值外币。
113、牡丹商务卡是单位为有用卡需求的员工以单位名义办理的商务卡。持卡人在发生(公务支出)时用商务卡支付,支付完成后凭发票向财务部门报销。
114、我行特约单位编号由( 12 )为数字组成,其中第1-4位为发卡机构编号,第(5-8)为特约单位行业代码,第9-12位为同类别特约单位顺序号。